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维护258集团云市场(下称云市场)平台的管理秩序,保障云市场服务商、用户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之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云市场的所有服务商。
第三条 【效力级别】本规范是对《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的补充。《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云市场平台:由厦门二五八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二五八集团)建立的、供服务商向用户提供围绕云计算产品的应用及服务的网络平台,让用户更好的使用二五八集团提供的云计算服务;
云市场下设多个市场类目,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市场、服务市场等类目(二五八集团将不时调整市场类目的种类、名称、具体市场类目以届时云市场的页面展示为准)。
二五八集团将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平台名称、网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过公告、站内信、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务商及用户。该等调整不会影响二五八集团与服务商及/或用户之间基于本规范及所签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店铺:是指服务商在云市场平台中展示商品、进行收费或免费售卖的虚拟场所,每家服务商入驻的同时都可获得店铺权限和店铺管理权限。
第六条 商品:服务商在云市场平台类目下发布的所有应用及服务的商品统称,商品交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镜像、下载、Saas及服务等。
第七条 服务商:指通过二五八集团实名认证的具备独立开发或服务能力和资格成功入驻云市场平台,通过云市场平台向二五八集团用户销售或免费提供商品的企业或个人。
第八条 用户:是指通过云市场平台,购买或免费获取服务商商品的二五八集团云市场平台会员。
第三章 入驻
第九条 【入驻条件】入驻云市场,服务商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注册258.com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二)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邮箱、QQ;
(三)登记服务信息,服务商需如实登记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
(四)签署《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
(五)缴纳入驻保证金,根据二五八集团发布的保证金规则缴纳入驻保证金;
1、保证金的收取:在服务商入驻前需要根据商品售价以及服务商资质收取一定量的保证金;
2、保证金的扣除:若服务商出现违规或违约行为,发生需向用户退、赔款情形的,二五八集团有权依据规范和协议,先行扣除保证金中的金额赔付给用户;
3、保证金的补足:当保证金不足时,服务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如果不予缴纳保证金,二五八集团将在下一结算周期的结算款中先行扣除相应款项以补足保证金,如下一结算周期结算款无法补足保证金,二五八集团将关闭其在258.com云市场中的所有展示权限包括店铺,直至保证金补足;
4、保证金追加:凡是12个月内累积超过2次保证金扣除,二五八集团有权在下一年内追加1万元保证金。
(六)凡要在云市场上架的商品,必须是运行在258云资源之上、与云产品打包销售、或是与二五八集团产品使用较为紧密的配套工具(产品);
(七)二五八集团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条 【商品上架】服务商在上架商品时,除需遵循《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外,还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上架的商品必须安全、可行,必须经过二五八集团安全审核;
(二)上架的商品可以收费购买或免费使用;
(三)上架的商品必须具有明确的、向用户公示的产品协议或服务条款;
(四)上架的商品若涉及开源软件,应严格遵守开源软件相关授权规定;
(五)上架的商品标题、图片、属性、价格、服务描述等商品要素之间应当互相匹配对应,并且商品服务详情描述页面、案例等页面中无嵌入非258.com网站的外部链接地址;
(六)凡在云市场平台上架的产品,服务商必须在其企业官网上有独立的产品展示页面,并注明与二五八集团的合作关系,产品要提供购买入口,并链接到云市场对应的商品详情页上;
(七)商品上架前服务商必须提供商品下架的策略,如:如何保证已购用户的正常使用,如何转移产权;
(八)上架的商品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1、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2、含有木马、黑客程序等有损网络安全的;
3、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证、邮箱、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个人或者企业隐私信息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违反国家政策或违反258.com平台各项规则的内容。
5、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内容中不得使用 “唯一”、“优”等夸大宣传或过度承诺的用语;
6、上架的商品不允许内置未在云市场上架的商品/服务的售卖交易入口,对商品的续费必须通过云市场平台进行交易;
7、上架的商品不得内置独立的用户管理系统并要求用户重新注册或录入用户信息;
(九)不得发布《云市场服务商入驻协议》中列明的禁限售信息;服务商不得恶意提交不符合发布规范的服务或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第十一条 【服务全程监管】服务商在提供服务类商品的过程中应遵守使用服务监管系统,让用户在系统中确认进度,使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
(一)【担保交易】担保交易是指用户通过云市场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享受的特定保障服务。用户在云市场上选择支付之后,整个支付和商品的交割过程将由258.com平台负责监控,保证交易双方的资金和商品安全。
1、如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258.com平台会在担保期结束后按协议结算方式支付款项给服务商;
2、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担保期内用户可申请退款,由服务商与用户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需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给用户。
3、服务商需保证先完成服务,用户终确认验收其购买的全部服务后,由二五八集团一定周期内打款到服务商账户。
(二)【担保期】对于服务类商品,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至用户确认服务完成前的周期为其担保期。
1、服务商在承诺的担保期内,必须为用户提供与所售卖的服务类商品相关的担保服务;
2、如在担保期内,出现客户投诉,服务商有义务根据担保承诺作出相应赔偿;
3、用户提交服务类商品订单服务完成后,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订单变更或终止,因此使服务商端产生资源损耗的,需扣减部分费用,具体金额由服务商与用户协商约定。
(三)【质保期】对于服务类商品,在用户购买商品且确认服务完成后,服务商做出的质量保证承诺的周期为其质保期。
1、有质保期的服务类商品,用户在服务监管系统终确认完成后,进入质保期;
2、服务商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必须为用户提供与所售卖的服务类商品相关的质保服务;
3、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客户投诉,服务商有义务根据质保承诺作出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售后服务】服务商必须对收费商品及特定免费商品提供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方式及时间:
1、服务商在售出商品后,可以给终用户提供商品售后支持,例如电话支持,技术支持,商品支持等。具体参照该店铺服务协议中的条款内容;
2、服务商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 – 18:00)内提供实时在线服务;(注:按中国北京时间为准)
3、客服服务时间内不能出现QQ离线或者30秒无人响应,离开请设置自动回复,提升用户体验;
4、提供(收费或/及免费)商品的服务商,因商品不可用,服务商必须为用户提供替代方案、数据备份迁移服务等解决措施。
(二)【服务承诺】 在交易过程中,服务商应当按照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内容、服务全程监管、服务商自行向用户作出的服务承诺)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发票】云市场商品服务商应全额开具发票给用户。
第十四条 【交易限制】服务商在与用户交易过程中,不得引导用户在云市场之外进行交易:
(一)在服务过程中,通过open.258.com以外的渠道主动跟终用户收取额外费用。(例如用户购买了服务器配置服务并已经付款,服务商以定价较低为由,要求用户缴纳额外费用才能启动服务等)
(二)用户在云市场平台已经提交购买的商品,服务商私自将终用户引导至自已的渠道下单支付;
(三)服务商为用户服务项目中,主动引导用户使用非二五八集团服务器的行为;
(四)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其他抢占用户资源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虚假交易】服务商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服务商服务销量或信用:
(一)在商品及服务制作未完成的情况下,诱导客户提前进行商品及服务的确认;
(二)服务商以买家身份购买自已的服务,并做出好评;
(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第十六条 【禁止不正当竞争】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对云市场上其他服务商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一)服务商伪造或篡改用户评论/留言;
(二)服务商以买家身份购买同行服务后作出恶意评价;
(三)恶意举报其他服务商,如提供伪证的举报行为;
(四)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第五章 用户退款管理
第十七条【退款】对于云市场商品,用户可能会因商品质量、服务不满意等原因发起退款要求。
1.【担保期内退款情形】如果商品在其担保期内,服务商应保证购买该商品的用户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款”及“不满意全额退款”的权益。用户发起退款请求,服务商与用户进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不一致,二五八集团享有直接全价退还用户付款金额的权利。
2.应用和服务市场商品担保期为7天。
(二)【担保期外退款情形】用户超出担保期范围的商品将采用有偿退款方式,将未产生的资费退还给客户。有偿退款可选原因:
1、服务商未按期服务或服务中出现人为拖沓;
2、产品功能及服务与实际产品功能及服务不符;
3、用户对服务态度不满;
4、因服务能力无法满足用户要求或无法履行服务;
5、程序质量无法满足客户要求;
6、服务商业务终止;
7、预留联系电话、邮件、传真均无法联络到服务商;
8、服务商公司破产或倒闭;
9、及其他未向用户提供优质、合理、安全服务的情形。
(三)如下原因可全额退款:
1、商品由于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损失,应予全额退款。
2、其他符合全额退款规定,但不限于以上条目。
(四)退款金额:
对于用户付款之日起七天内的周期,退款金额为全款,对于超过七天的订单,根据根据服务商承诺的协议进行退款或不予退款。
(五)退款后,二五八集团与服务商已结算的部分,二五八集团有权向服务商追回或在下一结算周期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六章 平台运营
第十八条 【行为规范】服务商在云市场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提交或填写的所有入驻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不得使用虚假资质或虚假信息进行入驻,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云市场平台报备;
(二)不得以二五八集团等其他非授权名义进行任何销售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函件,邮件,文档等;
(三)不得损害二五八集团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产品;
(四)服务商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安全配置;
(五)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帐号提权、安装后门程序等主动危害系统安全的行为;
(六)服务过程中不得隐瞒其所发现的系统缺陷且恶意利用,应及时告知用户;
(七)不得辱骂、恐吓、威胁用户;
(八)服务商应当仅获取为提供云市场服务而必要的信息,且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仅可在为某一特定用户提供云市场服务过程中使用;服务商不得将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信息出售、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前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服务器账 号密码、网站数据等;
(九)未经二五八集团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服务推广信息,或通过任何方式对用户造成骚扰;
(十)服务商已上架的应用(工具、镜像、软件等)商品进行在线更新发布前,须经过二五八集团安全审核;
(十一)不得对用户实施欺诈行为;
(十二)服务商应积极对自身的产品进行更新或调整,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安全、可用;
(十三)产品有更新或调整的话,服务商应及时同步更新到云市场;
(十四)连续三个月0成单商品云市场强制下架;
(十五)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好数据备份等工作,完结后及时删除备份的数据,不得因人为失误造成用户损失:
1、服务器维护或者数据迁移过程中因服务商错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
2、不同的二五八集团终用户数据因服务商工作失误造成混淆;
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十六)当发生投诉时,服务商应积极配合云市场进行调查及取证工作,并在30分钟内响应,不得:
1、假冒客户致电,表示撤销投诉;
2、客户投诉后,虚构事实,隐瞒实情,阻碍二五八集团正常调查;
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十七)当服务商提供的商品因为版权问题(包括二五八集团接到投诉或有合理理由判断的情况),被版权所有方追责,服务商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停止侵权:
1、下架该商品;
2、为已使用该商品的用户,提供替代该商品或其他解决方案,并负责为用户提供在此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迁移及其他相关服务及费用;
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 【违规情形与处理】服务商出现违规情形后,云市场按照附件一《云市场服务商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依据相应的违规情形认定和处理流程,经认定属实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节点处理】云市场对服务商进行独立的违规分数统计,并根据服务商的违规扣分情况,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措施:服务商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的,所有商品下架,服务商清退,保证金扣除。
第二十一条 【违规扣分】服务商违规所扣分数将在每个自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若投诉须进行跨年度处理的,则所扣分值记录到下一个自然年中。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合作终止退出】协议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或出现由一方或双方提出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时,服务商退出云市场。
第二十三条 【主动退出】服务商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申请退出云市场。
第二十四条 【清退】服务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二五八集团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云市场:
(一)服务商出现上文【违规处理】里所列的应被清退的情形;
(二)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三)服务商会员账户因违反二五八集团网站的其他规范,已被二五八集团列黑名单或清退的;
(四)服务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
(五)服务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部署在二五八集团云资源上的已售商品数低于全部已售商品数的80%。
第二十五条 【退出再申请】服务商主动退出云市场的,自退出之日起须间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服务商被二五八集团清退出云市场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第二十六条 【退出后业务处理】服务商退出时,对其与用户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购买该服务商的服务或商品的用户项目未完成或未启动的,全部执行全额退款操作;
(二)服务商退出云市场后,二五八集团对其已经售出的商品,仅支持用户对其中所包含的二五八集团云资源部分的续费提交;
(三)服务商退出后,其售出的云市场商品的相关售后服务,均由服务商自行与用户协商提供。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于2016年1月16日生效。
第二十八条 云市场服务商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二十九条 二五八集团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合作商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本管理规范做相应的修订。